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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1-05-16    预审:周新胜   点击: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资〔201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在我院承担一年以上由学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含已承担2010-2011学年两个学期教学任务的20108月后进校的教师。具体认定范围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8]106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516日——527日,申请人网上报名。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高校部分》(http://www.hftc.edu.cn/jszg页面下载),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写个人信息(见附件1)。

(二)523日——531日,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学院办公室(食堂四楼)。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填报后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系部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复印件(A4纸);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及复印件(A4纸)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及复印件;

7)由院教务处出具的2007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并有教务处盖章;

8)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9)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

10)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张。

(三)61日——615日,学院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616日——622日,院人事处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623日——624日,学院以公文形式向省教育厅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网上报名工作,加强宣传,使申请人了解认定政策和熟悉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凡在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院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二)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依据《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的规定执行。

(三)如果申请人持国外学历申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如果申请人持服役期间获得的军事院校学历证书申请,须提供服役期间就读证明及服役转业证明。

(四)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网页下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学院人事处在此件上签署办理意见并盖章);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学院人事处 

                                   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院人字〔2011〕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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