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退还2011级新生未领取公寓用品费的补充通知
各新生班级辅导员:
核查新生未领取公寓用品费的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学院财务制度规定,请各新生班级辅导员将未领取公寓用品费的学生交费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于11月15日前以专业、班级集中统一交至后勤与保卫管理处以便核实,防止出现差错。
另将各专业新生班级辅导员报送的名单一并附上,请核实。
特此通知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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