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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03-24   编辑:谢鹏 预审:唐叶剑   点击:

一、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8号(过渡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所有计划都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各专业录取参加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文件仔细阅读。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2.报名办法及缴纳报名费: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3.免试考生申报办法:考生填报我院志愿,符合皖教高〔2020〕2号和皖征〔2020〕7号文件规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4月3日-4日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院指定邮箱(邮箱地址:wjxyzs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2021年专升本证明材料”。符合免试范围的考生,学院经公示后直接录取;符合免笔试范围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

4.准考证打印:笔试考生可于考试前三天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注:专升本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总分600分。

(二)考试组织

1.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

2.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考试方案;组织专业课命题、考试、评卷、录取;规范开展招生宣传;调查处理违规违纪等工作;

3.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接受学院纪检办公室监督。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2.命题:公共课实行统考,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专业课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命题教师从命题专家库中抽调,专业课命题范围以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另行通知。

4.查分查卷

考生对本人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统考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考生对本人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申请查分查卷,查分查卷仅限于漏改、漏统、错统,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分查卷范围。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八、录取

1.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录取。

2.成绩排名:考生成绩排名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

3.确定合格线:依据招生计划,生源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学院将按照总分划定合格线,其中公共课合格线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

4.录取程序:第一,确定合格名单;第二,录取顺序:首先,录取免试及免笔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其次,录取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最后,录取线上合格考生。

5.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

6.校内调剂:因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进行校内专业间调剂。规则如下:报考汉语言文学与网络新媒体专业可相互调剂;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和电子商务专业可互相调剂;美术学和动画可相互调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校外调剂

在录取、计划调整和校内调剂等环节结束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统一发布调剂公告,学院接受专升本报名且未被录取的校外考生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调入我院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调剂考生考试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合格线且达我院合格线,不得有缺考科目。

接受调剂范围以考生报考专业为准,具体如下表。

调剂录取原则以考生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分成绩为准,按照上述八(2)条款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8.公示: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一周后,学院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学籍学历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

(二)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14000元/年,除艺术类外其他各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

十、其他须知

(一)报到与入学

1.新生报到: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我院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不能按时毕业或报到时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身体健康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负责解释。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高[2020]2 号文件精神,学院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院举报电话:0553-577151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3.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院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53-5771509

监督电话:0553-5771511。

(二)学校网址:        

https://wjcollege.ahnu.edu.cn/

招生咨询QQ 群:619309042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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