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维护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声誉,确保新生质量,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对2009年入学的本科新生进行入学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一)报到情况。各系把报到的新生名单与招生部门提供的名单认真对照,核实新生报到情况。对未报到的考生要通过电话联系逐一核实,确定其未报到原因。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未到校报到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工作。
(二)新生档案资料审查。
1、核对录取通知书上考生姓名是否有涂改或其它异样迹象。
2、认真阅读新生档案材料,做到“五对照”,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新生本人进行对照。
3、核查新生入学后所填写有关材料的字迹是否与考生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内容的字迹一致。
(三)体检复查。院医务所按照高考体检标准对入学新生做进一步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任务,督促检查。
(二)各系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好复查工作。
(三)有关人员应切实负起责来,认真审阅考生档案,核查有关信息,确保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时间安排
新生入学复查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5日。
四、材料报送
(一)对报到情况及时统计,并将报到结果以书面形式于10月12日前报送学院招生办。未报到学生请具体注明姓名、学号、专业。
(二)各系应于10月16日前将新生入学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招生办。
(三)院医务所在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给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分发至各系,同时送招生办一份。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