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选聘名额:3名(2男1女)
三、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顾全大局、乐于奉献,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担任过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5、具有爱心,热爱辅导员工作,并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6、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须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表及个人相关简历资料、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邮件地址为wjxyjwb@mail.ahnu.edu.cn;
2、院人事处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初审结果,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电话通知其来院参加面试和笔试;
3、学院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组织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常用公文写作和有关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知识;
4、面试考察:根据选聘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由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对初选通过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包括个人陈述和评委提问两项内容,提问内容为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领导组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5、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6、公示:在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7、签约: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
8、聘用人员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报名时间:3月1日—15日
六、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和人事处、学生处、各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七、专职辅导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可向学院人事处电话咨询,电话:0553-577379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53-5773790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人事处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0年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