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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我爱皖江”校园风景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0-05-14    预审:周新胜   点击:

各系:

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充分展示我院美丽的校园风景,反映大学生美好的生活画面,彰显皖江风采,激发广大同学的爱校热情,拓展同学们的艺术视野,挖掘广大学子身边的精彩瞬间,刻画我院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让更多的同学去发现并感受校园文化品味,提高他们的发现美、认识美、弘扬美的能力,培养高尚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美丽皖江”校园风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美丽皖江 和谐校园 精瞬一瞥 感动你我

二、参赛对象

我院在校学生。

三、参赛要求

1、题材限制在学院校园范围内,旨在反映我院校园文化生活或展现美丽的校园风光;

2、作品为校园风景、人物、校园文化活动和新闻纪实等;

3、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具有艺术性、时代性,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严禁抄袭,不得借助任何软件或工具进行修饰;

4、稿件形式:各系作品的电子版(Jpg格式)汇总文件夹和各系参赛情况汇总表(Word文档)各一份。在各系作品汇总的文件夹上注明系别,文件夹中的每件作品注明作品名称、班级和姓名;汇总表(Word文档)中应注明每件参赛作品的题材分类、作品名称、作者班级、作者姓名、作者学号、作品创作的时间。

四、时间安排

1520之前,各系团总支统一将本系参赛作品按照要求交院团委办公室;

25月底学院聘请专业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36月上旬公布获奖作品和名单,学院颁发相应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三名;

二等奖:六名;

三等奖:九名;

优秀奖:若干。

六、注意事项

作品中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自负;投稿作品一律不退;凡参赛者视为已阅并认同本注意事项;大赛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赛具有最终解释权。优秀作品将由学院统一收藏并在学院图书馆、办公区域展示。本次活动获奖情况列入“先进班集体”和“学生工作先进系”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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