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组通字〔201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的对象和条件
我院2009年、2010年往届毕业生以及2011年应届毕业生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到系、院(含院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其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
二、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
具体内容见学院网站就业信息栏中的《安徽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三、选聘时间
选聘工作自4月初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
四、选聘程序
1、宣传发动。4月12日学院召开各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毕业班辅导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选聘工作,并将选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宣传提纲在校园网上发布。同时,学院利用广播站、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选聘的意义和要求。各系要在4月30日前召开毕业生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宣传选聘工作重大意义和政策待遇,使广大毕业生对选聘工作的有关精神能“入眼、入耳、入脑”,提高广大毕业生的思想认识。对在外实习确实无法赶回参加会议的学生,各辅导员要通过邮件、QQ等先进通信技术把选聘工作的要求和精神告知给他们。同时,各系要创造条件邀请我院优秀大学生“村官”来校作交流报告,通过具体的实例来带动和推进选聘工作的开展。
2、网上报名。报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20日9:00至5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请我院毕业生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3、资格初审。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网上确认。报名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1日16:00前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2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从安徽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政策。具体减免条件要求请向学生处周新胜老师咨询。
5、对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公示和培训上岗等有关要求见学院网站就业信息栏中的《安徽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选聘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王世华同志为组长,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闫蒙钢和院党委副书记孙利平同志为副组长的院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的系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系选聘工作的开展。
六、有关要求
1、充分认识选聘工作的重要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全院各级领导和从事选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并认真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按时按质地做好选聘工作。由于选聘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相互配合,本着对党、国家和学生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选聘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在工作环节上不出差错。
3、严肃纪律,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各系、各有关部门要严肃选聘工作纪律,认真审核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不得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材料,对弄虚作假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选聘工作办公室地点:院学生处办公室
咨询接待人:周老师、侯老师
联系方式:0553—5771548、5771537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