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近期我院少数学生酝酿外出春游,某些旅行社也在积极联系学生外出旅游,并将出游路线和报价单公布给广大同学,所有这些都给学院的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请各系迅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学院的有关规定:
1、各系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春游安全管理工作,并于近期认真、扎实地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
2、学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春游活动,也不提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
3、各系、各班级如果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并且事先必须写出周密、详尽的书面计划,明确活动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参加人数、活动纪律、行动路线、车辆安排、就餐方式、联络办法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事项,经辅导员和系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春游活动必须有辅导员或系领导指定的老师全程参与和监管。
4、各系、各班级经过批准组织的春游活动要坚持“就近、便捷、安全”原则,时间严格控制在1天以内。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前往。违者,学院将对组织者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5、参加有组织春游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规,遵守活动纪律。禁止在野外使用明火野炊、放飞“孔明灯”、在高压线下垂钓、乘坐危险系数高的娱乐项目、组织攀岩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各项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对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组织者和肇事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严禁学生未经各系批准私自组织春游活动或参加由旅行社组织的春游项目,一经发现,学院将对组织者和参与者给予严肃处理;若发生意外,由组织者或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7、希望广大学生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8、对于私自组织外出旅游的组织者将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