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体系作用,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强自立,勤俭节约,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励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热情,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四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演讲内容
要紧紧围绕演讲主题,结合实际,言之有物,篇幅不宜过长(演讲时间10分钟以内)。演讲形式不限,可1人演讲,也可多人演讲。
三、比赛时间
2011年3月31日18:00
四、比赛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
五、选拔方式
各系自行组织选拔赛,于3月25日之前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每系报1—2名(或组)参赛人员。
六、有关要求
1、请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2、请参赛者脱稿并用普通话演讲,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感情充沛,表达完整,神态自然,富有感染力。
3、演讲内容要结合实际,有独特视角,能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在一起。
七、表彰奖励:
本次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并给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学院将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第四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
附件1:第四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初选参赛人员明细表
附件2:“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评分规则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附件1:参赛人员明细表.xls附件=>附件2:演讲比赛评分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