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字〔2010〕4号
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院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由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二、学院人事处负责在认定、评审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我院人事代理人员的申报材料,组织学院专家组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论文等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汇总,报送至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认定、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每年2、8月份集中认定2次,其它时间不予受理。不具备直接认定资格的人事代理人员需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一般从每年8月份开始至11月底完成。具体时间见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芜湖市人才网公示公告栏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 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理程序
2. 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及办事程序
院人事处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院人字〔2010〕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