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单位:
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院本年度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完整、准确、及时。现将2011年度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报账、结账工作截至12月23日止。12月24日后取得的学院各项业务票据的在下年度报账。本年度12月23日前取得的应报销票据,应在结账截止日前办理相关手续,如因超预算及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销的单位应出具说明,单位领导批明下年度报销时间,经财务处确认。否则跨年度票据不得报销。
二、2011年度之前的各项借款应在12月23日前冲报退还完毕,备用金借款下年度确需再用的,也应办理先还再借手续。确因业务进展不能冲报的单位应出具书面说明,否则扣发借款人工资。
三、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票据应在12月23日前办理相关交款、销号手续。
四、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6日期间财务处进行年终决算工作,停止对外业务的办理。
特此通知
皖江学院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