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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省级调剂金申请须知

2011-11-02    预审:周新胜   点击:

 

一、门诊(普通疾病、特殊疾病、意外伤害门诊)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地点、时间为:

地点:皖江学院卫生所一楼。

时间:每月17日(门诊报销) 上午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

         每月8日(住院报销)  上午9001030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申报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的材料受理地点、时间为:

地点:皖江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

温馨提示:参保学生因病就医需注意:

1、只有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才能给予报销。

2、凡药房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三、联系电话:市鸠江区医保中心    5869239

市平安保险公司      3824219   15922310318

卫生所              5771543

四、报销、申请补助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

(一)门诊

1、门诊病历与发票;

2、身份证复印件;

3、检查费在200元以上的(大型检查),需提供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属于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的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5、本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6、其他的相关材料。

(二)门诊慢性病及住院

1、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2、加盖住院部印章的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门诊慢性病需提供);

5、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的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6、其他的相关材料。

(三)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当年的参保凭证;

3、医疗费用发票、清单的复印件;

4、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市鸠江区医保中心、新农合报销后的理赔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五、在花津校区就读的皖江学院学生,可每月15日(门诊报销)上午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

地点:花津校区校医院内。

六、在赭山校区就读的皖江学院学生,可每月16日(门诊报销)上午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

地点:赭山校区校医院内。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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