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普通疾病、特殊疾病、意外伤害门诊)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地点、时间为:
地点:皖江学院卫生所一楼。
时间:每月17日(门诊报销) 上午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
每月8日(住院报销) 上午9:00—10:30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申报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的材料受理地点、时间为:
地点:皖江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
温馨提示:参保学生因病就医需注意:
1、只有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才能给予报销。
2、凡药房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三、联系电话:市鸠江区医保中心 5869239
市平安保险公司 3824219 15922310318
卫生所 5771543
四、报销、申请补助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
(一)门诊
1、门诊病历与发票;
2、身份证复印件;
3、检查费在200元以上的(大型检查),需提供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属于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的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5、本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6、其他的相关材料。
(二)门诊慢性病及住院
1、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2、加盖住院部印章的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门诊慢性病需提供);
5、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的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6、其他的相关材料。
(三)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当年的参保凭证;
3、医疗费用发票、清单的复印件;
4、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市鸠江区医保中心、新农合报销后的理赔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五、在花津校区就读的皖江学院学生,可每月15日(门诊报销)上午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
地点:花津校区校医院内。
六、在赭山校区就读的皖江学院学生,可每月16日(门诊报销)上午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
地点:赭山校区校医院内。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