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退还2011级新生未领取公寓用品费的通知
各新生班级辅导员:
办理退还2011级新生未领取公寓用品费的工作现已开展,请各新生班级辅导员10月20日前,将你班在财务划款时收取了公寓用品费用的而未领取公寓用品的新生名单以电子文档形式(注明姓名、学号、专业、金额)报送到后勤与保卫管理处进行核查,核实无误后,学院将统一办理退款。
特此通知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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