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现将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教师于8月29日下午3:00前将认定、评审材料报送至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5773790)。具体要求请参照院人字〔2010〕4号文件(http://wjxy.ahnu.edu.cn/homepage/info_read.php?id=103311&cata_0=安徽师范大学&cata_1=皖江学院&cata_2=学院公告&info_table=info)执行。
特此通知
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做好2012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芜人服[2012]26号
各人事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2】390号)精神,现将我中心2012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
8月底前完成认定材料的收集、审核、报送工作。认定结果将在芜湖人才网公布。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开展,具体报送时间及要求见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省厅相关网站上的通知。
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
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由我中心审核、汇总后报送相关评委会评审,有关单位应按时按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几点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工作坚持以能力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2004】81号)相关规定办理。
2、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检查是否真实、有效、齐全、规范。要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论文等进行考核。
4、申报者填写表格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对材料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申报材料,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芜湖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