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退还2013级新生未领取公寓用品费手续的通知
各新生班级辅导员:
核查办理新生公寓用品费用的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学院财务制度规定,请各新生班级辅导员将你班在财务划款时收取了公寓用品费而未领取公寓用品的学生交费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于10月25日前以专业、班级集中统一交至后勤与保卫管理处,以便核实,防止出现差错。
特此通知
后勤与保卫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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